作者:校工会 时间:2012-10-24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32号令)精神,进一步发挥好教代会的作用,努力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再上新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要求,2012年10月19日,校工会举办了学习研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专题培训班。校工会主席包广才教授做了专题讲座。
包主席从学校教代会制度的法理依据、职权、工作成效和基本经验、改进和提升教代会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等方面对《规定》进行了系统解读。他认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与1985年《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相比,《规定》的法律地位更加巩固、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度质量更加提升、职责权利更加落实。
他强调,加强改进新形势下我校教代会工作,要以教育部《规定》的出台为契机,强化认识,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创新发展。针对我校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工作实际,他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完善教代会工作细则,探索教代会工作新机制。
培训结束时,包主席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全校各基层工会要认真组织学习《规定》,抓好贯彻落实,从而推动我校民主管理水平的提高。
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各基层工会主席、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等3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
校工会主席包广才
讲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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