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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4-01       作者:校工会      浏览次数:

内大工发〔2013〕8号

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校工会将在全校教职工中深入开展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

今年学校党委把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作为学校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校工会所开展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专项活动,是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之一。各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开展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活动。各基层工会要及时向本单位相关党政领导汇报,将此项活动纳入本单位教职工学习教育计划,作为最近一段时期学习教育专题活动之一。

在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活动中,要把学习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教学科研活动相结合,要强化学习教育,使广大教职工深刻认识到教风建设和作风建设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建设高水平大学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引导全体教职工认真审视自己,找出不足,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二、深入讨论,加强建设

紧密结合本单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建设的实际和本单位的发展目标,对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认真讨论,查摆本单位存在的不足,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对学校教职工行为规范的制订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提出建议。

三、宣传先进,树立典型

长期以来,我校涌现出了一大批无私奉献、忠诚事业、学术严谨、关爱和服务学生的优秀教职工。学校今年将在教师节前夕召开“三育人”先进典型的表彰活动,各基层工会要结合此次学习活动,应当把在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表现上具有代表性和宣传价值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予以积极宣传和推荐。

四、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工会的职能之一是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各基层工会要将本次学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力求实效。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相关建议形成简要材料,于5月底前报校工会。

校工会将汇集各基层工会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师德建设的相关举措。

特此通知

内蒙古大学工会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