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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教职工旅游休养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6-05       作者:校工会      浏览次数:

内大工发〔2013〕17号

各基层工会:

暑假期间,校工会将组织教职工开展旅游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九寨沟之旅疗养团

1.线路:兰州—拉卜楞寺—郎木寺—九寨沟—黄龙—若尔盖草地八日游;

2.参加人员: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没有导师的基层工会为副处级或副高职称以上人员;

3.发团时间:2013年7月22日—29日;

4.费用:2860元/人,全部由校工会承担;

5.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党政管理人员九寨沟之旅休养团

1.线路:兰州—拉卜楞寺—郎木寺—九寨沟—黄龙—若尔盖草地双卧八日游;

2.参加人员:党群、行政、科教分会所属在职在岗事业编制职工;

3.发团时间:2013年7月15日—22日;

4.费用:2860元/人,给定名额内教职工每人交费300元,其余费用由校工会补贴;

5.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团学干部重庆之旅休养团

1.线路:重庆—大足石刻—蜀南竹海—石海洞乡—赤水瀑布—武隆天坑地缝—白公馆—渣滓洞双卧十一日游;

2.参加人员:各学院团学干部;

3.发团时间:2013年7月29日—8月8日;

4.费用:3445元/每人,给定名额内教职工每人交费500元,其余费用由校工会补贴;

5.名额分配见附表。

四、教职工九寨沟之旅旅游团

1.线路:兰州—拉卜楞寺—郎木寺—九寨沟—黄龙—若尔盖草地双卧八日游;

2.参加人员:各单位身体健康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3.发团时间:2013年8月6日—13日;

4.费用:2860元/人,给定名额内教职工每人交费1400元,其余费用由校工会补贴;

5.名额分配见附表。

五、报名时间

请各基层工会务必于6月15日前将参加各旅游团教职工的报名表以及个人承担的经费交校工会。联系人:宋薇,联系电话:4991976,4992289,邮箱:sw1233530@sina.com

六、其他事项

1.各单位按所分配指标安排各团旅游休养人员(所分配指标不得转让外单位)。已参加过校工会组织的旅游、享受过工会补贴的教职工不得占用所在单位的指标,但允许自费参加本次旅游活动。

2.各旅游团原则上允许携带家属参加,需自付费用。

3.有意自费参加教职工暑期旅游团的在职人员需提前报名,随团参加旅游的家属要求年龄在10-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

特此通知

内蒙古大学工会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