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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基层工会先进集体、优秀工会之友、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11-18       作者:校工会      浏览次数:

内大工发〔2010〕18号

各基层工会:

两年来,全校各基层工会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学院、部门实际,切实履行工会职责,团结带领广大会员积极参与“211工程”及“十一五”建设,认真组织广大会员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工会活动,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校工会决定评选2009—2010年度基层工会先进集体、优秀工会之友、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自下而上,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3.坚持以基层为主,以一线教职工为主的原则;

4.坚持重实绩的原则;

5.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

1.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基层工会。

2.优秀工会之友:评选对象为学院、部门领导。

3.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对象为各学院、部门工会专兼职干部。

4.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在职工会会员(来校工作满一年以上者)。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注重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重视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努力形成“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的学习激励机制。

2.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关心教职工疾苦,倾听教职工呼声,履行好帮扶特困教职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尽力为困难职工提供帮助。

3.重视女教职工工作,实施女教职工素质工程,维护好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4.重视师德建设,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组织教职工业务学习和技能竞赛。

(二)优秀工会之友

1.重视、关心、支持和指导本单位教代会、工会工作,积极进行院务公开工作,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创造条件;

2.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和生活,支持和帮助工会组织为教职工办实事,得到教职工信赖和拥护;

3.经常亲自参加教代会、工会的有关会议,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优秀工会干部

1.积极投身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奉献;

2.能够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地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能够主动学习和掌握工会工作的政策、法规,熟悉工会业务,较圆满地完成自己所负责的本职工作;

4.积极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积极主动,关心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四)工会积极分子

1.能胜任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熟悉工会知识,热爱工会工作,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工会活动,受到广大会员的好评和赞誉;

3.有某方面的爱好和专长,经常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四、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依据民主推选程序,自下而上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申报。各基层工会填写2009-2010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报送校工会;优秀工会之友、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则由各基层工会按照下达的评选名额与条件,等额评选与审定,并将评选结果报校工会。

第二阶段:评比。校工会召开工会委员会议,经过民主讨论和实绩考核后确定。

第三阶段:表彰。校工会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五、其他要求

1.各基层工会必须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议,在民主评议、讨论或无记名投票的基础上完成此项工作。

2.各基层工会务必于12月10日之前提交推荐材料。

附件:表彰名额分配附后。

内蒙古大学工会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