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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9-16       作者:校工会      浏览次数:

内大工发〔2010〕16号

各学院、各基层工会: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培养青年教师严谨治教、爱岗敬业的精神,提高教学水平,更好地承担起教书育人的重任,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二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本学期担任我校本科课堂教学任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岁)的青年教师均可报名参赛。

二、比赛组织

1、本次大赛由校工会主办,教务处、人事处协办。学校成立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大赛评委会,下设文科组、理科组、蒙语组3个评审小组,每个组由5位专家组成,成员主要由学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教师组成。

2、各学院成立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大赛评委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的院长,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等组成,负责本单位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初赛的组织和评选工作。

三、比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阶段(10月18日—11月8日):初赛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初赛方案,通过初赛,各单位择优推荐1—2人参加学校决赛。

2、决赛阶段(初步定于11月下旬):决赛由学校统一组织。学校评委会专家现场听课,各评审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对每个参赛教师分项打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评出各组奖项等次。

四、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

1、每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初赛组织工作和选手表现突出的学院各奖励1000元。

五、比赛要求

1、各教学单位对此次比赛活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动员教师积极报名,踊跃参赛。要营造良好的比赛、交流和观摩学习的氛围。

2、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18日前将本单位参赛教师名单和初赛安排报校工会。初赛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填写本单位参加决赛教师推荐表,并于11月8日前报至校工会,联系人:宋薇;联系电话:4991976。

3、学校决赛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工 会 教务处 人事处

201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