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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推广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女性特定疾病保险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4-07       作者:校工会      浏览次数:

内大工发〔2014〕12号

各基层工会:

为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利益,本着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宗旨,根据自治区教科文卫体工会有关文件精神,校工会决定继续推广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女性特定疾病保险计划。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必须是我校在职工会会员。

二、保险计划本着教职工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推广。

三、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50元,参保壹年,女性特定疾病保险三年每人48元,参保叁年。

四、校工会将给每位参加保险计划的教职工一定的补贴,意外伤害保险每人补贴25元,女性特定疾病保险每人补贴20元,其余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或职工所在单位给予补贴。

五、教职工出险后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理赔事宜,合众保险公司理赔报案电话:95515,校工会将给予配合。

六、校工会统一组织教职工参加保险,请各基层工会将参保教职工的姓名(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制作成电子表格(EXCEL格式)于5月10日前上报校工会,费用统一收取后上交工会,单位补贴保险费用的可使用校内转账。联系人:宋薇,电话:4991976,邮箱:sw1233530@sina.com.

七、教职工详细保险计划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一

内蒙古大学女性特定疾病保险计划

保障内容

保险金额

备注

乳腺癌

2万

确诊即付

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

输卵管癌、阴道癌

1万

确诊即付

指原发性妇科癌症,只限于原发性的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但不包括任何CIN期(子宫颈上皮内瘤形成);任何癌前病变;任何非侵入性癌(原位癌)

附件二

内蒙古大学意外伤害保险计划

保障

项目

保障内容

保障

金额

备注

一般意外保障

非交通意外身故、残疾

3万

全额赔付

意外伤害医疗

4000元

合理医疗费用免陪100元后100%赔付

意外住院收入保障

20元/天

最多赔付180天

交通意外保障

飞机意外身故、残疾

20万

身故或残疾给付

火车意外伤害

10万

身故或残疾给付

轮船意外伤害

10万

身故或残疾给付

汽车意外伤害

5万

身故或残疾给付

自驾车意外伤害

4万

身故或残疾给付

内蒙古大学工会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