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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单位工会: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即将开始,请各直属单位工会及时摸底掌握你单位困难教职工的情况,困难教职工的条件:一是符合低保户条件,二是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户30%以内,三是意外或大病造成家庭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教职工。请你们接到通知后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区直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请表”(备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于2014年11月20日前报自治区教科文卫工会并录入呼市帮扶中心“全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系统”。
附:内蒙古自治区区直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请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科文卫工会
2014年11月5日
内蒙古自治区区直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困难职工编号
困难类别
姓 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健康状况
残疾类别
工作单位
身 份
联系电话
劳模类型
婚姻状况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住房类型
住房面积
家庭人口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
户口类型
家庭月人均收入
参加医保
低保金额
是否为零就业家庭
配偶姓名
申请救助
情况简要
申请受理人: 年 月 日
核实意见
基层工会意见
年 月 日
自治区产业工会意见
中心调查员意见:
审批意见
自治区总工会意见:
呼市帮扶中心意见:
备 注
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